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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朱洁同学的拟退学处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10-08 15:04: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朱洁(性别:女,学号:202309010126,身份证号:522***********9720,2023级工商管理1班学生):

        经查,你因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休学期:2025年8月27日—2026年8月20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和《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对你作出拟退学处理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请你于2026年10月22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学院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333办公室;联系电话:187 98612435;联系邮箱:1141900034@qq.com;联系人:马老师。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学校将按照程序作退学处理。

 

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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