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贵州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B类考生)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备注 |
公共管理(125200) |
165 |
39 |
78 |
|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2023年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个) |
公共管理 (125200) |
50 |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A6-422室
(一)复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6)工作证明材料(收原件,证明材料加盖印章);
(7)已成功缴费截图(纸质版)。
2.定向考生
须提供定向协议书。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30日。
时 间 |
内容/项目 |
地点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 08:00-12:00 |
资格审查 |
A6-422室 |
贵州民族大学 (大学城校区) |
2023年3月29日 14:30-17:30 |
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 (专业理论) |
A6-422室 |
2023年3月30日 |
面试 |
A6-422室 |
特别提示:复试考生须在此细则公布至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相关环节,以免影响参加复试。
2.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先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然后根据缺额情况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提示:2023年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综合知识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等。同时结合考生表现对其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满分30分,专业理论测试70分)分值共100分。笔试时间180分钟。
(2)综合面试(其中专业素质测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分值共2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敬请考生关注。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调剂系统及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八、复议
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及时上报学校。
九、监督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监察。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电话:0851-88929259 17885906886(向老师)18685435535(王老师)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定向协议书
3.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4.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5.2023年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
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审:向俊峰
二审:欧阳章领
三审:晏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