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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第一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8日6:00-18:00。本轮调剂工作结束后,视生源情况,若还有调剂缺额,将另行公布缺额信息及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二、调剂接收专业

    专业学位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缺额人数

    公共管理

    (125200)

    154

    33

    66

    33

    工商管理

    (125100)

    141

    30

    60

    9

    三、调剂基本要求

    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

    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遴选规则

    政治与经济

    管理学院

    125200公共

    管理(MPA)

    一、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相同。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相近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

    125100工商

    管理(MBA)

    一、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相同。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相近专业为:公共管理(125200)。


    (一)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包括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对申请调入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我院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300%。与按差额比例划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差额比例数量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在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要求上,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二)复试资格确认。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请调剂考生慎重填报调剂志愿。

    我院将根据调剂志愿报考人数、初试成绩、专业缺额、学科调剂具体需求等情况综合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须认真考虑填报有效调剂志愿及接受复试通知,每名考生只能安排参加一个专业复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3.复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现场提交同版电子版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6)工作证明材料(收原件,证明材料加盖印章);

    (7)已成功缴费截图(纸质版)。

    (8)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书

    特别提示:请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如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

    内容/项目

    地点

    备注

    2025年4月12日(周六)

    09:00-12:00

    资格审查

    政治与经济管理

    学院1楼

    贵州民族

    大学

    (北校区)

    2025年4月13日(周日)

    13:00-15:00

    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

    (专业理论)

    政治与经济管理

    学院1楼

    2025年4月13日(周日)

    16:00-18:00

    同等学力加试

    政治与经济管理

    学院1楼

    2025年4月14日(周一)

    09:00开始

    面试

    政治与经济管理

    学院2楼


    特别提示:复试考生须在此细则公布至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相关环节,以免影响参加复试。

    (五)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六)复试的主要内容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专业理论测试)分值共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面试(其中专业素质测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分值共2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MBA加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

    MPA加试科目:政治学、社会学

    3.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

    五、录取

    我院将根据复试进度,及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非定向就业政策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调剂实施细则、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八、申诉和复议

    调剂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实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以及学校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朱老师; 16608503681 向老师:17885906886

                                                                                           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7日


    一审:王 欢

    二审:王红梅

    三审:晏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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